荆轲感燕丹之义,函匕首入秦,劫始皇,将以存燕霸诸侯。事虽不成,然亦壮士也。惜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。始皇之道异于齐桓,曹沫功成,荆轲杀身,其所遭者然也。乃欲促槛车,驾秦王以如燕,童子妇人且明其不能,而轲行之,其弗就也非不幸。燕丹之心,苟可以报秦,虽举燕国犹不顾,况美人哉?轲不晓而当之,陋矣。
燕太子丹传:史书无此传,当为小说《燕丹子》。
荆轲:战国末卫国人。
燕丹:战国末燕王喜的太子。
函:暗藏。
劫:威逼;胁迫。
霸:称霸,一作“宽”。
齐桓:齐桓公,春秋时第一个霸主。
曹沫:春秋时鲁将。鲁庄公与齐桓公在柯地会盟,曹沫执剑威逼桓公,迫其答应退还鲁国失地。
槛车:囚车。如:至。
弗就:不成功。
报:报复。
况美人哉:据《燕丹子》载:太子丹置宴款待荆轲,令美女弹琴助兴。荆轲说最爱美女的手,燕丹便将弹琴女的手砍下献给荆轲。
当:承担。
陋矣:浅薄,糊涂。
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事。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,然后作者直接对此事发表议论,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,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;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“智谋不足”、不能“知变识机”的两个例子,用一个“陋”字,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。文章写得平正从容,论理犀利精警,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。
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。荆轲之所以“函匕首入秦劫始皇”,是因为他“感燕丹之义”,目的是为了“存燕霸诸侯”,其结果却是“事不成”。行刺事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,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,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,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,语调却有促有缓,有起有伏。急促激昂,到“事虽不成”一句转为低缓,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“虽”,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。“然亦壮士也”重又翻起,而笔锋一转,“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”又带着深深的叹惋,毕竟有勇无谋、事败身裂。语调的高低起伏,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,极顿挫反侧之势。
文章寥寥数语,概括交代了行刺事件的经过,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事发表议论。“始皇之道异于齐桓,曹沫功成,荆轲杀身,其所遭者然也”五句,是全文的中心所在。燕丹计划刺秦王前,曾对荆轲说:“诚得劫秦,使悉反诸侯侵地,若曹沫之与齐桓公,则大善也。”作者指出,春秋时的齐桓公,所争取的是权,霸主不能不顾信义,故曹沫之事行之有效。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,统一中国,所以曹沫的故事不可能重演。曹沫成功,荆轲失败,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。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,可见作者识力之高。
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“智谋不足”、不能“知变识机”的两个例子,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。一是“欲促槛车,驾秦王以如燕”。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,而荆轲却莽撞行事,足见其“智谋不足”。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、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。燕太子为了报仇,“虽举燕国犹不顾”,其厚待荆轲,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。可是由于时代不同,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,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。可悲的是,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,仅仅为了“感燕丹之义”就“函匕首,劫始皇”,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“陋”字,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。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“智谋不足”的具体表现,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,补足了“荆轲感燕丹之义”的内涵。
李翱学文于韩愈,得韩之一体,而能自成风格。此文写得精警透辟,而词气从容不迫,倍受古文家激赏,认为有“太史公神妙之境”,信不差矣。
译文荆轲感激燕太子丹对自己的恩义,就暗藏匕首入秦劫持秦始皇,想以此来存续燕国,称霸诸侯。
译文事情虽然没有成功,但也称得上是壮士。
译文可惜他的智谋还不足以察知事情的变故和掌握好时机。
译文秦始皇的政治理想,与齐桓公不同,曹沫劫持齐桓公能成功,荆轲刺秦王不成而被杀身,他们所遭遇的结果必然是这样的。
原文乃欲促槛车,驾秦王以如燕,童子妇人且明其不能,而轲行之,其弗就也非不幸。
译文当荆轲想驾着囚车劫持秦王往燕国的时候,儿童妇女尚且明白他不能做到,荆轲刺杀未果不是运气不佳,实在是当然之事。
译文燕太子丹的想法,如果可以报秦王的仇,即使是燕国被攻占都不顾惜,何况美女的手呢?
译文荆轲不明此理而担当刺秦王之事,实在是浅陋啊。